11月5日, 多家航空公司已在機票預售平臺發布通知,11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所有航線重征燃油附加費,以張家口機場航線為例, 張家口至石家莊航線單程航段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 張家口至上海航線單程航段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2015年, 國家發改委下發了 《關于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通知要求,當航油價格超過5000元/噸時, 就可以征收燃油附加費。據預測,11月初,國內航油出廠價格上調至5500元/噸, 符合燃油附加費征收的條件。
如果乘客在通知生效前購買機票,而后改簽,是否需要交燃油附加費?該負責人解釋,如果乘客在11月5日前購買機票,而后改簽, 只需按照航空公司規定支付改期費用, 而不用收取燃油附加費。 (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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